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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二 章 職掌
本處總隊長綜理處務,副總隊長襄理之,並設下列各組、中心、大隊、室

一、飛安組。
二、機務組。
三、航勤組。
四、勤務指揮中心。
五、勤務大隊。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會計室。
九、政風室。
飛安組職掌如下:
一、飛行與地面安全制度之規劃、督導及考核執行事項。
二、飛行與地面安全事件預防措施之擬訂及執行事項。
三、飛行與地面安全教育之擬訂及執行事項。
四、飛行與地面安全管理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五、飛行與地面安全監理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事項。
六、飛行與地面安全事件調查及改進建議事項。
七、飛行與保修人員考核計畫之擬訂及督考事項。
八、飛行組員身心保健事項。
九、相關飛安會議之召開及參加事項。
十、國內外相關單位飛安資訊之交流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飛行及地面安全業務事項。
機務組職掌如下:
一、飛機修護制度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事項。
二、飛機性能提昇及更新計畫之擬訂事項。
三、飛機委外修護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四、航材、工具補給申請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事項。
五、航空油料及附屬油料處理事項。
六、預防保養計畫規劃事項。
七、修護訓練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事項。
八、飛機意外事件之機骸處理事項。
九、技術通報與其他技術書刊之管理及運用事項。
十、其他有關機務業務事項。
航勤組職掌如下:
一、航務制度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事項。
二、飛航教育訓練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三、飛航作業協調事項。
四、航務手冊研訂事項。
五、支援其他機關例行性勤務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六、支援其他機關年度演習、訓練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七、其他有關航勤業務事項。
勤務指揮中心職掌如下:
一、空中勤務指揮作業制度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事項。
二、各種空中勤務之指揮、調度、管制及聯繫事項。
三、受理緊急申請航空器之處理事項。
四、支援重大災害 (難) 之搶救及通報事項。
五、通 (資) 訊系統之規劃、執行、研究及協調事項。
六、通報資料之整理、分析及保管事項。
七、其他有關勤務指揮中心業務事項。
勤務大隊職掌如下:
一、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運輸事項。
二、所屬各隊勤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
三、所屬各隊人員之管理事項。
四、所屬各隊機務調派之建議事項。
五、其他有關勤務大隊勤業務事項。
秘書室職掌如下:
一、本處主管會報之議事管理事項。
二、本處工作報告、文電、簡報、行事曆及年鑑之撰擬、彙編事項。
三、本處重要方案及施政計畫之撰編、考核事項。
四、本處研究發展業務之推展事項。
五、民意機關、監察機關之協調聯繫及質詢案件之處理事項。
六、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事項。
七、印信典守事項。
八、事務管理規則規定之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事項。
九、事務管理規則規定之出納、財產、物品、車輛、辦公處所、宿舍及工
友之管理事項。
十、辦公廳舍營繕之督導及執行事項。
十一、關於本處法規之制 (訂) 定、修正、廢止、整理及編纂事項。
十二、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事項。
十三、其他不屬各組室之職掌事項。
人事室職掌如下:
一、組織編制、員額配置及人力調配之運用事項。
二、職員陞遷考核、派免遷調、銓審動態及請任案件之擬辦事項。
三、各職務之設置、歸系、撤銷、異動及管理事項。
四、人事機構之設置、員額編制之規劃、調整及人事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五、本處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事項。
六、工作簡化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事項。
七、人才儲備及員額評鑑事項。
八、職員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之擬辦事項。
九、職員差假、待遇、福利、互助、配給、加給及各項補助事項。
十、職員意見及反映之處理事項。
十一、職員退休、資遣、保險、撫卹及慰問事項。
十二、員工體育、文康及團體活動之規劃事項。
十三、人事資料管理、登記、查報、統計分析及表報之編報事項。
十四、本處人事法規之研擬、修正、解釋及人事革新之建議事項。
十五、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會計室職掌如下:
一、本處歲入、歲出預 (概) 算之籌劃及擬編事項。
二、本處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彙編及核轉事項。
三、本處預備金動支之申請、審核及核轉事項。
四、專案動支經費與中央統籌科目經費之申請、審核及核轉事項。
五、本處歲入、歲出追加 (減) 預算之擬編及核轉事項。
六、歲入、歲出預算之執行控制及審核事項。
七、本處經費留用及歲出應付款之申請事項。
八、暫收款、代收款、暫付款及保管款之登記、審核事項。
九、本處營繕工程及購置、訂製、變賣財物之招標、比價、議價及訂約、
驗收、驗交之會同監辦事項。
十、歲入、歲出各種帳簿之登記及結算事項。
十一、委託或受委託款項各種原始憑證之查核及送審事項。
十二、財產物品之增減統制紀錄事項。
十三、本處歲入、歲出分決算之編審及核轉事項。
十四、本處財務案件之查核事項。
十五、公務統計考察之實施事項。
十六、國內、國外統計資料之彙轉事項。
十七、專案統計調整之訂定。
十八、本處會計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十九、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職掌如下:
一、政風工作之綜合規劃及研究事項。
二、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事項。
三、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政風興革之建議事項。
五、本處政風狀況之評估及研析事項。
六、政風訪查及問卷調查等事項。
七、政風考核獎懲之建議事項。
八、公務機密之維護事項。
九、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十、公職人員之財產申報事項。
十一、監辦採購事項。
十二、辦理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事項。
十三、本處政風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十四、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