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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處總隊長綜理處務,副總隊長襄理之,並設下列各組、中心、大隊、室

一、飛安組。
二、機務組。
三、航勤組。
四、勤務指揮中心。
五、勤務大隊。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會計室。
九、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