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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政風室職掌如下:
一、政風工作之綜合規劃及研究事項。
二、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事項。
三、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政風興革之建議事項。
五、本處政風狀況之評估及研析事項。
六、政風訪查及問卷調查等事項。
七、政風考核獎懲之建議事項。
八、公務機密之維護事項。
九、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十、公職人員之財產申報事項。
十一、監辦採購事項。
十二、辦理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事項。
十三、本處政風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十四、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