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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會計室職掌如下:
一、本處歲入、歲出預 (概) 算之籌劃及擬編事項。
二、本處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彙編及核轉事項。
三、本處預備金動支之申請、審核及核轉事項。
四、專案動支經費與中央統籌科目經費之申請、審核及核轉事項。
五、本處歲入、歲出追加 (減) 預算之擬編及核轉事項。
六、歲入、歲出預算之執行控制及審核事項。
七、本處經費留用及歲出應付款之申請事項。
八、暫收款、代收款、暫付款及保管款之登記、審核事項。
九、本處營繕工程及購置、訂製、變賣財物之招標、比價、議價及訂約、
驗收、驗交之會同監辦事項。
十、歲入、歲出各種帳簿之登記及結算事項。
十一、委託或受委託款項各種原始憑證之查核及送審事項。
十二、財產物品之增減統制紀錄事項。
十三、本處歲入、歲出分決算之編審及核轉事項。
十四、本處財務案件之查核事項。
十五、公務統計考察之實施事項。
十六、國內、國外統計資料之彙轉事項。
十七、專案統計調整之訂定。
十八、本處會計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十九、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