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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人事室職掌如下:
一、組織編制、員額配置及人力調配之運用事項。
二、職員陞遷考核、派免遷調、銓審動態及請任案件之擬辦事項。
三、各職務之設置、歸系、撤銷、異動及管理事項。
四、人事機構之設置、員額編制之規劃、調整及人事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五、本處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事項。
六、工作簡化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事項。
七、人才儲備及員額評鑑事項。
八、職員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之擬辦事項。
九、職員差假、待遇、福利、互助、配給、加給及各項補助事項。
十、職員意見及反映之處理事項。
十一、職員退休、資遣、保險、撫卹及慰問事項。
十二、員工體育、文康及團體活動之規劃事項。
十三、人事資料管理、登記、查報、統計分析及表報之編報事項。
十四、本處人事法規之研擬、修正、解釋及人事革新之建議事項。
十五、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