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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外遇

婚姻外遇

因進行訴訟曠日廢時,因此選擇與外遇配偶或第三人以達成和解的方式,而不再提起民、刑事訴訟,也是一種處理方式,如配偶欲與外遇配偶及第三人達成和解,可能的方式有私下達成和解(如口頭協議或是簽契約書約定和解的條件),或是通過法院達成和解或調解,此時會因為採取的方式不同而造成不同的法律效果,請就以下選項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