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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勞工權益

派遣勞工權益

一般像是颱風天宣佈放假時,放假地區的派遣勞工理當不用上班,但雇主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必要時,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也就是說雇主仍能要求派遣勞工出勤,只是依照同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此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