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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勞工權益

派遣勞工權益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凡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薪金、獎金、津貼及其他名義之經常性給與皆屬於工資範疇,因此派遣公司與派遣員工應依同法第21條規定約定工資,而且金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至於工資發放所可能衍生的情形,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瞭解其法律效果及適用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