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8條各項、第19條規定,教職員除了有年資、年齡符合資格可以自願退休外,還有可能因為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末期病人以及領有權責機關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永久重大傷病證明和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而可以自願退休,更可能因為學校依法令辦理精簡等原因而可以自願退休,以下將分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