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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營航空站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6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3 月 10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十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400047231 號令發布
廢止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25011563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15004682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0960085068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 2~5 條條文
(原名稱: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新名稱:國營航空站回饋金分
配及使用辦法)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 0950085063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 條;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二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 0940085021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 092B00012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交通部(89)交航發字第 8934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