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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合理使用情境

著作權合理使用情境

因科技發展使家用影音錄製等設備的普及,一般家庭及個人如果是非營利僅為個人使用而有重製行為的情況,在著作權法第51條中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此處非供公眾使用機器指的是,在家庭裡由個人使用的機器;如果使用的是公眾都能利用的機器,例如影印店的印表機或是燒錄器就不符合前述法律的規定。日常生活中常常可見到此種重製利用行為,例如將合法購買的 cd 或書籍用家裡的燒錄機或掃描器等設備重製成電子檔案,以方便在個人的手機或是平板電腦等設備上使用即屬合理使用的情形。

若非僅為個人或一般家庭使用或是違背非營利目的而重製而可能涉及著作權法上適用法條,請由下列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