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鄰地糾紛

鄰地糾紛

民眾若擔心未來周邊的土地蓋起高樓影響日照權,可事先跟該土地所有人設定民法第851條規定之不動產役權,約定一定期間內不得蓋或不得蓋超過幾公尺的建築物,以確保其日照權。惟為保障權益,記得檢附相關文件,向管轄土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辦不動產役權設定登記。

例如,小文的家為了可以享受陽光和眺望水岸風景,和前面空地所有人小元簽訂「採光、眺望地役權」,約定給付小元豐沃之報酬,請求小元不得蓋超過五樓高度之房屋,以確保其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