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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外遇

婚姻外遇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62條第1項規定「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應得其同意。」,因此配偶可以對外遇配偶或第三人其撤回訴訟,不讓其繼續受到民事訴訟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