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食品非依本法之規定,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並且同條第2項也規定,食品標示或廣告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保健功效者,應依本法之規定辦理之。 因此,對於健康食品的廣告以及標示,都有相關的限制,以下將分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