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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
本辦法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四條規定訂定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民國 112 年 05 月 24 日 ) EN
輔導會為執行主管業務,得設置各種附屬事業機構,並依安置需要與事業性質,釐訂管理經營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