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號查詢

法規名稱: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一百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制定第 19、20、22、24 條、第 39 條第 2~5項有關流量管理措施、停止解析與限制接取處置部分及第 40 條第 1  項第 6  款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 說明

    • 半型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之句點 "." 表示有"" 的條號。
  • 範例

    • 範例1:查詢第 1、11、12、13、35。
      設定方式:1,11-13,35
    • 範例2:查詢第 100-1或第100條之1。
      設定方式: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