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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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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一百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制定第 19、20、22、24 條、第 39 條第 2~5項有關流量管理措施、停止解析與限制接取處置部分及第 40 條第 1 項第 6 款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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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300068891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58 條;除第 19、20、22、24 條、第 39 條第 2~5
項有關流量管理措施、停止解析與限制接取處置部分及第 40 條第 1
項第 6 款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其餘條文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