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四 章 地面控制點測量
第 四 節 地面控制點計算整理
三角測量之平差,採用精密最小二乘法,自已知點開始,經各測站至另一
己知點,或回歸至原點,其座標及方位角應閉合。
水準測量之平差,採用精密最小二乘法。每一水準線,自一已知水準點開
始,經各測點至另一已知點,或回復至原點,其高程應閉合。每測段間往
測與回測之觀測差數在規定限度12 mm K 以內者 ( K為水準路線長公里數
) ,按路線長度成正比配賦之。
控制點計算,以採用電子計算機計算為原則,計算成果之取用位數如左:
一、水平角及方位角數值,記至秒止。
二、垂直角數值,記至秒止。
三、邊長及縱橫座標值,取公尺以下二位數。
四、水準測量之高程值,取公尺以下三位數,間接高程值,取公尺以下二
位數。
導線測量之誤差限度如左:
一、導線點位置閉合差除以導線長,不得超過五千分一。
二、導線方位角閉合差,不得超過5”N, (N 為測站數)。
測區之地面控制點測量計算完畢後,應即填寫成果表,繪製展點圖 (五萬
分一) ,編寫測量經過,連同觀測手簿及計算成果,裝訂成冊備用。
控制測量之檢查重點如左:
一、所測平面控制點及高程控制點之數量,及其分佈情形,應合於空中三
角測量之要求。
二、水平角、垂直角、水準觀測以及距離觀測手簿記載應完整,字跡應清
楚。觀測人員姓名、儀器名稱及編號,觀測日期及天氣等,均應記載
齊全。
三、水平角觀測各測回較差,三角形內角和閉合差,垂直角觀測指標差,
導線方位角閉合差,距離較差,水準測量閉合差等,均不得超過第四
十九條至第五十六條所定之誤差限度。
四、像片上所刺控制點點位應正確,像片反面所繪控制點點位略圖及說明
,均應明確。
五、控制點觀測、計算成果等資料,應記載完整,展點圖應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