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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10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其他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動秘文字第 103011652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8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附表
(原名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新名
稱: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秘 2 字第 0950103
59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4618 號公告
第 2 條、第 4 條附表、第 8 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
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