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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十九日農業部農輔字第 113002247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2、24 條條文及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70023
75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4 條;並自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9 條第 2 項、第 16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