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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5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一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8126037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7126024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2~5、15 條條文;增訂第 1-1 條條文;
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全民健康保險執行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
償辦法;新名稱: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
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101266026
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13、15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0952600116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