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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舉發及緝獲安非他命案件發給獎金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83 年 02 月 2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9 年 01 月 26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衛生署(89)衛署管藥字第 890
04852 號令發布廢止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衛生署(83)麻處字第 8301052
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