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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聽力所設置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9026505
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4 條第 2 款第 1 目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