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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專科護理師申請甄審收費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6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十二日衛生福利部衛部照字第 1101560212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3 條條文
(原名稱:內科及外科專科護理師申請甄審收費標準;新名稱:專科護
理師申請甄審收費標準)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三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照字第 096280221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照字第 095280088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