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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醫療藥品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2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會計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三字第 1000003829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8、11、13 條條文;刪除第 6、7、9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3 條第 2 項、第 8 條第 5 款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
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三字第 0930007339B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 條條文;增訂第 11-1 條條文;刪除第 2 條條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89)台孝授三字第 03663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