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09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安字第 1070050921A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交通部花蓮港務局花港航字第 08623
號函修正全文 11 條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交通部花蓮港務局花港行字第 06382
號函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