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推廣貿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2 年 11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行政院院授主基經字第 1120202582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7、9、11-1、12、1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三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二字第 1010000002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5、1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 號公告第
7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列屬「行政院主計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
一年二月六日起改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3 條第 2 項、第 6 條、第 7 條第 1 項第 15 款、第 9 條
所列屬「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起改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管轄;第 7 條第 1 項第 6 款所列屬
「經濟部工業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
濟部產業發展署」管轄;第 7 條第 1 項第 7 款所列屬「經濟部中
小企業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中
小及新創企業署」管轄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四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二字第 0980006050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7、10、14、16 條條文;除修正之第 4 條條文自九
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00109431 號公告第
7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列屬「行政院秘書處」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一
月一日起改由「行政院相關業務處」管轄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二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二字第 0930002942B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7、14 條條文;並刪除第 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十六日行政院(90)台孝授二字第 0251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3、7、11 條條文;並增訂發布第 11-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一日行政院(89)台孝授二字第 0656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6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七日行政院(87)台孝授二字第 07504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6 條
     
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八日行政院(82)台忠授字第 11827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廢止六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訂定發布,七十九
年十月四日最後修正發布之「推廣貿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