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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聘用兼課、代課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51 年 07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88 年 06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75896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5、6 條條文
(原名稱: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聘用兼課、代課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員實施
辦法;新名稱: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聘用兼課、代課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
實施辦法)
     
3.中華民國七十年五月一日教育部(70)台參字第 13789 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 7 條
     
2.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教育部(57)台參字第 15525 號令修
正發布
     
1.中華民國五十一年七月十日教育部(51)台軍字第 10858 號令訂定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