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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期貨市場監視準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12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2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 1
110383374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7、8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6)
台財證(五)字第 0533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4 條第 2 項所列屬「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
項,經行政院公告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管轄,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