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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6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6
0250235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3
0250637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條;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
施行
(原名稱:營業稅稅款撥入銀行業以外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
法;新名稱: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0990250515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
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3 條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