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十八日財政部台財產估字第 1139500035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財政部台財產估字第 106950001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8、11、12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
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十二日財政部台財產估字第 1049500029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財政部台財產估字第 1049500006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七日財政部台財產估字第 1029500068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3、10、11、12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
日施行
(原名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組織規程;新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組織規程)
5.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財政部台財產估字第 1009500095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5、9、12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財政部台財產估字第 0999500066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七日財政部(88)台財產估字第 88020692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原名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組織規則;新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組織規程)
2.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三月二十八日財政部(69)台財產估字第 401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10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五十九年四月十六日財政部(59)台財產估字第 2966 號令訂
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