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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3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字第 1
040102828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3 條條文及第 5 條文附表二、
第 6 條條文附表三
(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光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新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字第
099000170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51451 號公
告第 2 條第 1 項、第 3 條第 1 項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起變更為「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該規定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改由「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