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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9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8000029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00195019 號公
告第 8 條、第 9 條所列屬「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管轄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2000029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8、9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九日國防部制創字第 0950000354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8 條、第 9 條第 1 項第 2 項所列屬「國防部後備司令
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管轄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國防部(91)鐸錮字第 00031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6、8、9、10、12、1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六日國防部(90)鐸錮字第 001009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