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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社會福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0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11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行政院院授主基營字第 1060201108A
號令發布廢止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 1050200056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5、17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 1030200015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11、1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二字第 0950002489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7 條條文;刪除第 2、6~10 條條文;並自發布
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3 條所列屬「內政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
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六日行政院(90)台孝授一字第 08192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