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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9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六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120300756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4 條;並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三十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十七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100008175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4 條;並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智慧財產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新名稱:智慧財產
及商業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八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040000652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4 條;並自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十八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020004427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司法院(99)院台廳行三字第 0990027
78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條;並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十五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0970019987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九十七年九月十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