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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監察院新聞發布及聯繫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51 年 04 月 1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8 年 09 月 04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監察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四日監察院(98)院台綜字第 0981100533 號令
發布廢止
     
5.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監察院(89)院台秘公字第 89090042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四日監察院(87)處台秘議字第 870900320 號
公告修正發布第 3、4、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十三日監察院(82)院台參字第 1476 號公告修
正發布全文 8 條
     
2.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二月十八日監察院(63)監台院議字第 461 號公告
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
     
1.中華民國五十一年四月十日監察院(51)第七三六次會議通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