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院授發管字第 107140189
2 號令修正發布第 7、8、11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授發管字第 103140183
8 號令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院院授研管字第 103236004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5、 7~10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1680 號
公告第 3 條第 2 項、第 5 條第 1 款、第 7 條、第 8 條所
列屬「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及「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之
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起改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管
轄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4618 號公
告第 9 條第 2 項第 1 款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
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二十日行政院院授研管字第 101236016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7、8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二日行政院院授研管字第 1002360108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7、9~1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00109431 號公告第
5 條第 1 款、第 7 條第 1、2 款、第 8 條所列屬「行政院秘書處
」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改由「行政院相關業務處」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 號公告第
5 條第 1 款、第 7 條第 1、2 款、第 8 條所列屬「行政院主計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二月六日起分別
改由「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管轄
7.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行政院院授研管字第 09200132611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院(89)台研管字第 00428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7、10 條條文;並增訂第 7-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六月四日行政院(79)台研秘字第 2022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十二條
(原名稱:國營事業工作考核辦法;新名稱: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辦法)
4.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行政院(74)台研管字第 1304 號令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年六月二日行政院(70)台研管字第 1742 號令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二月十七日行政院(59)台禮字第 1240 號令修正發
布
1.中華民國四十八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48)台禮字第 4571 號令訂定發
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