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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總統緊急命令(九二一震災)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9 月 25 日
法規類別: 憲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228440
號令發布;本命令施行期間自發布日起至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止;本
緊急命令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經立法院院會投票表決通過
,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