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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縣組織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區及鄉鎮區域之劃定及變更,由縣政府呈請省政府核准之,並由省政府咨
內政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