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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縣組織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縣參議會之職權如左:
一、議決縣預算決算及募債事項。
二、議決縣單行規則。
三、建議縣政興革事項。
四、審議縣長交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