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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糾紛

行車糾紛

民眾遭到攔車擋道,縱使未發生事故,但此種藉由攔人擋道來逼人停車的行為,屬於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的強制罪,依刑法第304條規定,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駕駛人應克制住自己的情緒,避免超車攔人或擋道的危險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