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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施工糾紛

住宅施工糾紛

遇到鄰居施工產生噪音,可以向社區的管理委員會反應,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住戶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類似行為,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