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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黑心食品之救濟

購買黑心食品之救濟

在一般情形下,損害賠償的目的在於填補不法損害,因此損害賠償的金額,原則上就是遭到他人不法侵害的額度。但是考量到企業經營者可能為了獲利而惡意侵害消費者權益,如果在消費爭議的情形下仍以消費者受害的額度訂定損害賠償金額,當企業經營者的獲利大於應負擔的損害賠償金額,將導致企業經營者日後會持續惡意侵害消費者。為了嚇阻不肖業者持續違法、維護消費者權益,消費訴訟設有懲罰性賠償金的制度。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規定,因企業經營者故意所造成的損害,消費者可以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因重大過失所造成的損害,可以請求三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因過失所造成的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

另外,關於訴訟結果所得賠償的分配問題,參照同法第50條第5項規定,訴訟結果所得賠償,在扣除訴訟費用及閱卷影印費、郵電費等支付給律師的必要費用後,由消費者保護團體交付讓與請求權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