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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身分權益

外籍配偶身分權益

外籍配偶在許可歸化後,還是要居留及居住一定期間,才能申請定居,並據此申請戶籍及請領國民身分證。依照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要居留滿一年且居住三百三十五日以上,或連續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或連續居留滿五年且每年居住一百八十三日以上,仍具備原居留條件,才能申請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