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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作保

替人作保

保證人於簽署人事保證時,依民法第756-1條第2項規定須以書面方式為之,且依同條第1項規定,該人事保證責任係針對受僱人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他方為損害賠償之責任,因此人事保證係從屬於受僱人勞務契約成立。請點選以下選項,瞭解保證人相關保證範圍與享有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