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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騎車

青少年騎車

由於無照駕駛已經造成車輛與行人的危險,如經查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未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之人無照駕駛時,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交通勤務人員應依同條第3項規定,將違規事實以書面或其他方式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