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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或購買菸酒

販賣或購買菸酒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以廣播、電視電腦網路、報紙、雜誌或者採訪、報導介紹菸品或以折扣方式等方法促銷菸品或者替菸品廣告。酒商雖可進行促銷酒類的廣告以及活動,但仍有應注意的各種事項。以下就菸酒商以電視與雜誌廣告、促銷美眉等不同促銷方式分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