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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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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強迫十七歲的高中生進行性交易,依據刑法第221條第1項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的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的方法而為性交者,成立強制性交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