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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

校園暴力

有些青少年,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動不動就對別的同學訴諸暴力,如果暴力行為使同學受傷的話,就觸犯了刑法第277條第1項規定;萬一造成了刑法第10條第4項各款的重傷情形,還會依刑法第277條第2項後段規定有更重的處罰;在這類偏差行為嚴重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在父母同意下,將青少年送往輔導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