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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

校園暴力

青少年因為心智尚未成熟,有時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碰上了讓自己生氣的事情,或者被別人用言語挑釁,就會產生暴力相向的情形,若是把人打傷了,就會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規定;萬一使受害同學發生了刑法第10條第4項各款的重傷情形,則將會以刑法第277條第2項後段規定處罰。